許多人因為熱愛旅遊,選擇考取領隊或導遊的執照,希望藉此為自己增加第二專長。以為在取得證照後,就可以揪親朋好友「參加旅行社的團」,自己擔任領隊;或者像旅行社一樣,「自己組團」,然後擔任領隊,透過這樣的方式延續證照效期。然而,這樣的行為有可能觸法,且罰金高達數十萬!
有領隊證照不代表能夠販售旅行社的商品
實際上,領隊組織的團隊和帶領的團體如果不是旅行社的商品,將無法取得帶團證明。根據法律規定,只有經由合法旅行社組織的團體才有資格取得帶團證明,這意味著您無法僅憑領隊證照來進行此類活動。即便擁有領隊證照,這只是說明您具備帶團的資格,但並不意味著您可以合法販售旅行社的商品或自行組團帶團。
根據《發展觀光條例》第26條及第27條第3項的規定,設立旅行業必須經過申請核准、辦理登記並領取旅行業執照等程序,方可營業。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。同時,領隊人員和導遊人員必須受旅行業的僱用或指派,才能執行業務。這些規定是為了確保旅遊行業的專業性和安全性,防止非法經營和不正當競爭。因此,即使您擁有領隊證照,也必須透過合法的旅行社平台來進行相關業務,確保一切活動都符合法律規範。
有領隊證照卻不在旅行社工作,如何帶團?
如果您擁有領隊或導遊的證照,但並未在旅行社工作,想要擔任領隊,還是有一些方法可以考慮。這些方法大多數是基於
「您有一群朋友,
想要讓您擔任領隊,
以旅行團(不是自由行)的方式
完成您們的旅遊計劃」。
首先,您可以選擇與旅行社合作。您可以聯絡一家旅行社,請他們幫助您組織旅遊團。通過這種方式,您就能以旅行社的名義帶團,並且旅行社會負責相關的行政和法律手續,確保一切符合規定。
另一個方法是向旅行社申請自派領隊。如果您有一群朋友(建議人數在15人以上),大家都想參加某一個團,您可以向旅行社報名,並申請自派領隊。這種方式意味著,雖然團員大多是由您召集的,但整個行程會由旅行社正式登記和處理法律相關事務,而您則擔任領隊。然而,從旅行社的角度來看,領隊肩負著很大的責任。如果您的相關經驗不足,或者與旅行社沒有固定的合作關係,旅行社可能不會接受您的申請。因此,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和積累豐富的帶團經驗是非常重要的。
結論
擁有領隊證照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,但僅憑證照並不能夠合法販售旅行社的商品或自行組團。為了確保旅遊行程的合法性和安全性,必須依據相關法律規定,通過旅行社來進行組團和帶團活動。這不僅保障了旅客的權益,也確保了您自身的合法性和專業性。與旅行社合作或尋求專業的支援,是實現合法帶團的最佳途徑。透過這些方式,您不僅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的領隊才能,還能確保每一次旅程的順利和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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